明起,国内航路燃油附加费上调
今悉,国航、东航、南航、海航、川航等国内航司接踵发出奉告,自2025年12月5日(出票日历)起,国内所有这个词航路燃油附加费收取顺次退换。
退换后,国内航路游客运载燃油附加费具体顺次:
一、成东说念主游客
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向每位成东说念主游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从10元上调至20元;800公里以上航段,向每位成东说念主游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从20元上调至40元。
二、婴儿游客
按成东说念主泛泛票价10%计价的婴儿,免收燃油附加费。
三、寥落游客
儿童(含无成东说念主追随儿童)、翻新伤残军东说念主和因公致残的东说念主民观测等寥落游客群体,国内航路游客运载燃油附加费持行减半收取,即800公里以上航路,每位游客收取东说念主民币20元;800公里以下(含)航路,每位游客收取东说念主民币10元。
需要刺眼的是,12月5日过去销售的国内机票,如在12月5日及以后进行变更,不再按新顺次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。海外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顺次以各航司的系统计较效果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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